11月28日,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因業務培訓材料不合規,被石河子金融監管分局罰款1萬元,相關人員黃智強也受到警告并被罰款0.5萬元。據了解,從2025年到現在,中國平安人壽各機構收到的罰款金額累計已達711.35萬元。


各地違規情況頻發,處罰不斷


11月11日,魯曉等幾位時任中國平安人壽東莞中心支公司代理人,因為給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東莞金融監管分局警告。


10月24日,平安人壽重慶市巴南中心支公司因違規宣傳保險產品,被巴南金融監管分局罰款10萬元。該支公司業務發展部業務直管室副主任牟科霖,也被罰款1萬元。


10月11日,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問題更嚴重,既利用產品說明會夸大保險產品收益,又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曲靖金融監管分局罰款28萬元。責任人賀樹華、張麗英被警告,兩人合計罰款9萬元。


浙江地區處罰集中,多機構“中招”


8月19日,平安人壽在浙江地區多家機構被處罰。平安人壽浙江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被浙江金融監管局處罰。其中,分公司罰款25萬元,吳綱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


同一天,平安人壽浙江分公司杭州石橋營銷服務部因對保險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罰款1萬元,陸琳艷也被警告并罰款1萬元。平安人壽杭州市蕭山支公司因對保險代理人的培訓和管理不到位等問題,被警告并罰款1萬元,施條成、嚴澤海分別被警告并罰款1萬元。平安人壽嘉興中心支公司楫川路營銷服務部同樣因對保險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罰款1萬元,楊軍晶、董敏超各被罰款1萬元。


其他地區違規行為,同樣受罰


8月15日,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伊寧中心支公司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伊犁金融監管分局警告并罰款3千元,陳桃李被警告并罰款1千元。


8月13日,原平安人壽吉林中心支公司船營營銷服務部第一營業區部經理韓昕凝,因未有效落實和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對代理人日常管理監督不到位,被吉林金融監管分局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


8月8日,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門源支公司因在職個人保險代理人執業登記信息不真實、執業登記管理不到位,被海北金融監管分局警告并罰款0.65萬元,時任經理李春剛被警告并罰款0.5萬元。


8月4日,平安人壽淄博中心支公司因欺騙投保人,被淄博金融監管分局警告并罰款0.5萬元,時任代理人洪旭宇被警告并罰款0.8萬元。


信息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