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衡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我市將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置換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額度,新政策于2025年11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政策調整旨在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進一步滿足繳存人員的貸款需求。根據新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置換商業銀行貸款額度需符合衡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相關規定,同時不高于原房產價格的一定比例。


具體而言,對于2020年(放款日期)以前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置換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額度上調至不超過原房屋總價的60%;2020年(含)以后(放款日期)辦理的,額度上調至不超過原房屋總價的70%。不過,這兩項調整額度均不能超過原商貸剩余本金扣除2個月月還款額后的貸款余額,且最終額度需取萬元整數。


衡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于“投資于物、投資于人”有關要求的有力舉措,結合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和群眾實際需求,新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推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工作,通過將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將有助于減輕貸款人的還款壓力,降低家庭住房支出。對增進民生福祉,助力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起到一定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