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浙江金融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交通銀行”)浙江省分行因貸款管理不審慎、數據統計管理不到位等,被罰款470萬元。



同時,胡彪因貸款管理不審慎、數據統計管理不到位等,被禁止從事銀行業3年;馬煥明、傅丹葉、孫云、林小輝、韓宇坤、孔敏、盧志杰因貸款管理不審慎、數據統計管理不到位等,被警告。


公開信息顯示,被罰人員中,傅丹葉曾任交通銀行諸暨支行副行長、韓宇坤曾任交通銀行杭州濱江支行行長、盧志杰曾任交通銀行臺州分行行長等。


這張罰單是交通銀行今年收到的最大罰單,第二大罰單發生在今年4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授信管理不盡職、未按規定報送突發事件信息,對交通銀行江西省分行罰款230萬元。


隨后的5月和6月,交通銀行均收到了百萬罰單。


5月19日,莆田金融監管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交通銀行莆田分行因固定資產貸款、流動資金貸款、項目貸款管理不到位被罰款125萬元。同時,時任交通銀行莆田分行主辦客戶經理安悅檸因項目貸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6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公示行政處罰信息,交通銀行遼寧省分行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未落實網絡與數據安全管理規定、違規處理信用信息,以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被央行遼寧分行給予警告,并處116萬元罰款。同時,時任個人金融業務部總經理王某祿對該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處以1.5萬元罰款。


作者:金言

數據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