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陽泉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陽光財險”)陽泉中心支公司因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被責令改正,處10萬元罰款。



同時,時任陽光財險陽泉中心支公司總經理施占偉因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被警告,并處3萬元罰款;時任陽光財險盂縣支公司客戶經理梁曉磊因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被警告,并處1萬元罰款。


2025年至今,陽光財險累計收到16張罰單,罰款金額超500萬,違規集中于虛構業務套取費用,編制虛假資料,拒不履行賠付義務等,其中虛構中介業務套費占比超60%。


年初重慶監管局對陽光財險當地分支機構開出的179萬元罰單,這也成為今年罰單最高記錄。重慶市分公司及三家支公司通過保險代理人虛構中介業務、編造財務憑證等違規行為,13名相關責任人員被追責。


另外,陽光財險此前長達六年的騙保案判決落地。


這場特大信貸欺詐案件,由陽光財險河南許昌信保部原經理何庭含策劃。自2017年開始,他以公司沖業績的名義,用“貸款由陽光財險償還”+“20%高額返利”為誘餌,偽造陽光財險、平安財險公章出具《還款協議》,誘使297名受害者辦理359筆貸款,涉及金額高達7623萬元,造成3236萬元實際損失。這一騙局持續六年,竟未被公司內控識別。


今年4月,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何庭含因貸款詐騙罪、洗錢罪及偽造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22萬元,同時責令退賠全部損失。同時,判決書明確指出,此案不僅僅是個人犯罪,更是陽光財險在貸前風險審核、貸中資金流向監測、貸后履約跟蹤 等全流程失效。


保費規模方面,2020—2024年保險業務收入從374.44億元增至478.69億元,年復合增長率約5.8%,但增速放緩。


盈利能力方面,歸母凈利潤從2020年14.23億元驟降至2024年6.14億元,2022年起連續兩年下滑,暴露“增收不增利”問題。與行業頭部險企的增長形成鮮明對比。


作者: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