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官莊村 庚曉晴 攝
故城縣青罕鎮南官莊村是一個較大村莊,相傳,在明朝永樂年間(1403——1424年),從山西洪洞縣遷來一戶姓李的移民定居于此,仍沿故里之名“南官莊”,相沿至今,并沒有什么傳奇故事。但是至清朝以后,該村卻成為故城縣赫赫有名的村莊。這與故城教育、濟賑有密切關系。
清朝建立之初,為鞏固滿族封建統治政權,急需治國人才,以優厚的條件興辦教育,廣攬生源,加緊培養青年才俊。順治九年(1652年),禮部發文“欽定條約八款”,明確“朝廷建立學校,選取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廩餼,設學院、學道、學宮以教之,各衙門官以禮相待,全務養成全才,以供朝廷之用”。故城縣是西漢大儒董仲舒下帷之地,受董子遺風的影響和熏陶,歷代素有崇文重教的傳習,除了官辦的甘陵書院、衛陽書院,還設立了蔚仁義學、二賢祠義學等一些教育機構。這些義學的辦學經費主要依靠一些開明地主、商人、紳士的捐地、捐款。此外,官府還有一些學田,其收入用以“師生膏火月課經費”以及校舍日常維修。
南官莊民風淳樸,地廣田沃,是學田的主要所在地,共“一頃一十六畝五分四厘八毫三絲”(面積計算十分精確,表明對學田管理非常嚴格認真)。這些地原本由明朝紳士義捐,“以為學校教養之資”,由南官莊的老百姓代為耕種,每年定額收取租谷“三十六石一升三合四勺二抄四撮七圭”,其中包括納學田錢(以谷物折合)“四石二斗一升”。這些學田也叫“官田”,任何私人是隨便動不得的,老百姓只有耕種權,沒有所有權,更沒有買賣權。由于這些學田的存在,使得南官莊成為名符其實的“官”莊,令人刮目相看。
自隋朝以來,歷代中央政府都對建倉儲糧十分重視,制令“諸州百姓,當社立倉”,社倉也就是義倉,其主要功能是以豐補歉,豐年儲備余糧,遇有災荒“以時發賑”,周濟、幫助老百姓度過災年。故城縣瀕臨京杭大運河,與其相鄰的德州衛即是漕運的重要官倉之所。縣內的鄭家口、故城鎮等集鎮歷來是漕運碼頭,也建有很多糧倉。糧倉分預備倉(即常平倉)、義倉兩大類。預備倉由官府直接管理,建在縣城,而義倉建在鄉村民間,為老百姓互助性質。乾隆十八年(1753年)直隸總督奏準朝廷,“一百四十四州縣、衛各擇人煙稠密高阜之區置倉,使四面村莊相為附麗,近自十五里,遠自二十里不等”,并要求老百姓輸入義倉的糧食須“出其有余,不限以數,黍粟各從其便,務在樂輸,無稍勉強”,完全是出于自愿,不得有任何強迫。故城縣義倉設立較早,乾隆十六年(1751年)故城縣即已有義倉6處,其中之一即在南官莊。之所以選在此處,不惟南官莊有學田,租地之糧便于存繳,還因其周圍村莊比較稠密,交通便利,距縣城(今故城鎮)恰好15里路,符合建倉的條件。
義倉建立之初,運營比較規范。按當時要求,“如一邑豐歉不齊,即停其捐”,豐存歉賑,確實起到扶危解困、均富濟貧的作用,對廣大老百姓來說,不啻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對義倉的管理也相當嚴格,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按照“守以民不守以官,貯于鄉不貯于城”的原則,由公眾選舉產生“倉正”即“庫長”,“專司簿鑰,不許吏胥干預”。也就是說,義倉作為一項民間福利事業,完全交由群眾管理,大家的事大家辦,獨立于官府之外,保證糧食存儲、發放公開、公平、透明。但是隨著朝政腐敗,“日久生蠹”,這些有效的規章制度“名實俱無”,義倉成為官僚們貪污腐化、中飽私囊的工具。清朝后期,官員的貪婪、膽大妄為發展到無以附加的程度,不但官府掌控的官倉——預備倉公然“截留漕米”,任意揮霍,而且把黑手還伸向了義倉,各任官員們動輒隨便以“動用報銷”為手段以肥私。官、倉勾結,明貪暗挪,“倉正”(庫長)“倉副”(副庫長)“受甲長、衙役挾制”,沆瀣一氣,把義倉變成自己的錢庫。義倉倉儲量大大縮水。據資料記載,舊義倉“道光十七年(1837年)原儲共存谷二千一百八十七石九斗,除各任動用報銷外,實存現谷九十二石”,其二千多石不知去向,腐敗程度怵目驚心!為了彌補虧空,倉正與官衙勾結,橫征暴斂,逼迫一些大戶無限制的納糧,“致若干善良殷實之戶”惶惶不安,日夜擔憂糧食被充倉,“百計圖免不獲,則家且傾危,無可逃罪”。在這種情況下,義倉紛紛倒閉。至道光末年(1850年),全縣6處義倉只剩下南官莊、十里鋪兩處。咸豐初年(1851年),在民眾的強烈要求下,官府將此二處剩余的存糧貯入縣城,南官莊義倉壽終正寢,結束了它的歷史使命。
從乾隆十六年(1751年)設立,至咸豐初年(1851年)撤銷,義倉在南官莊存在了整整100年,見證了這一時期清王朝政治經濟興衰的歷史,留下了可圈可點的一筆。學田、義倉都是一個時代的產物,作為這兩件事物的承載者,南官莊確實也增添了一層“官”家色彩。
作者:宮瑞華 編輯:李耀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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