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助是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關教育公平和民生福祉。衡水市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學問題,建立了覆蓋全學段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安心就學。為方便大家了解,近日,衡水市教育局對各學段資助政策進行了詳解,符合條件的學子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


學前教育階段


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原則上每生每年500元—1000元。資助資金優先用于直接減免在園兒童保教費,剩余部分可用于減免餐費,原則上不發給兒童家長。每年9月份,家長或監護人向所在幼兒園申請。


義務教育階段


免除學雜費:對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按照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現行標準為小學年生均720元、初中年生均940元,取暖費年生均120元。在此基礎上,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學校相應降低義務教育學生收費標準。免費提供教科書:對所有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課程教科書和省規定的配套輔助學習資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生均補助標準為小學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特教1500元/年);四類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學生(原建檔立卡以及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生均補助標準為小學500元/年,初中625元/年。每年9月份,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


普通高中教育階段(包括高校入學前)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用于受助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開支。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由各市、縣結合實際在1000元—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每年9月份,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


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滋蕙計劃,資助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通過高考、高職單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河北省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河北省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高考錄取后,學生向畢業學校或縣級教育部門申請。


大學新生入學救助,當年在我省參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錄取、具有河北省戶籍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每生2000元—3000元,具體數額由縣評定小組確定。高考結束后,學生登錄“河北省大學新生入學救助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dxxsjz.hee.gov.cn)或向畢業學校申請。


衡水學子助學計劃,針對考入“雙一流”本科及以上(參照省委組織部英才入冀計劃確定的國內重點院校名單執行)高中階段具有衡水市戶籍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及全日制在校學生,資助范圍包括脫貧家庭、城鄉低保家庭、貧困殘疾家庭或殘疾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孤兒,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等監測對象家庭學生。本科每生每學年2000元,碩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3000元。7月20日—9月5日,符合條件的學生自愿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市直學校學生向原就讀高中學校申請。


中等職業教育階段


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獎勵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二年級及以上學生,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9月份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


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針對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我省納入國家燕山—太行山區連片特困地區的22個縣的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范圍。原則上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每年9月份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


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主要面對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族地區學校就讀學生、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其他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免學費補助資金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測算,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每年9月份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


高中、中職、高校“三免一助”資助政策,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注冊學籍的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和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的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在省內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校(不含獨立學院)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注冊學籍的我省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按規定享受國家助學金。學生向所在普通高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校申請。


高等教育階段


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每年9月份學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9月份學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國家助學金,資助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預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生以及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各高校可結合實際分為2200元、3300元、4400元三檔,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每生每年享受3300元國家助學金。每年9月份,學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及研究生可申請,本專科生每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16000元。貸款學生在讀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后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原則上每年7月15日到9月25日,學生和家長可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年9月份,學生可向所在高校申請(28所省屬公辦高校開辦)校園地助學貸款。


應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應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全日制普通專科(含高職)、本科、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專科(含高職)、本科的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可按規定向所在高校申請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或學費減免等。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9月份,普通高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向所在高校申請,其中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2萬元。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普通高校中表現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向所在高校申請,具體標準由學校根據相關規定確定。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可向所在高校申請,其中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新生開辟“綠色通道”,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資助。學生入學時,可向所在高校申請。學生也可在學校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勤工助學,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