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廣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識,大力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8月2日,衡水市交警在市區范圍內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整治行動,在23個主要路口同步設崗,重點治理駕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和電動自行車未登記上牌行為。
當日上午10時許,記者在勝利路與育才大街交叉口看到,6名執勤交警頭頂烈日,正在開展路面執法整治行動,對不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實行掃碼登錄電動車違法處理APP進行登記,對電動自行車未登記上牌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市民嚴格落實“三招不過崗”管理規定,即采取轉發朋友圈積贊、抄寫交通法規、在路口舉提示牌警示他人“三選一”的處罰方式。忙碌中,他們還不忘提醒過往市民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安全出行。

“您好,請靠邊停車!咱的電動自行車辦理了登記上牌業務沒?為什么沒有懸掛號牌呢?”看到倆女子騎著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車近身后,交警趕忙詢問。得知她們已在網上申領了號牌,交警將她們帶到路口東南角的安全位置接受教育,“電動自行車上牌好處多,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的車輛被盜,可依據車輛登記信息找回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也可第一時間聯系找到車主相關信息……”在接受了“三招不過崗”管理后,兩名女子也表示,“回去就趕緊把車牌安裝好。”



11時許,一位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經過人民路與育才大街交叉口,直至被交警攔下,他才意識到自己未佩戴安全頭盔,而是將頭盔放在了車筐里。“天兒太熱了,我就把頭盔摘下來了一會兒,后來忘記戴上了。”男子解釋道,民警隨即對他進行了安全教育,告知其佩戴安全頭盔是事關生命安全的大事,不能存在僥幸心理,一定要全程佩戴安全頭盔,騎乘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隨后,男子選擇手持宣傳牌,使用喇叭向群眾做交通安全的宣傳方式接受警示教育。
“通過今天的整治行動,我們發現,絕大多數市民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也養成了良好的文明交通習慣,但也仍有個別市民存在不戴安全頭盔、不懸掛號牌等不文明交通現象。”市交警支隊負責人介紹,當日,執勤交警共計對2246名騎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和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的市民進行了警示勸導,經過教育勸導,大部分市民都能認識到車上牌、人戴盔的必要性,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市民更是取來頭盔,佩戴好后再騎行上路。“接下來,我們將持續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整治行動,重點治理駕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和電動自行車未登記上牌行為,全力做好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工作。”衡水交警提醒市民,駕駛電動自行車出行,一定要懸掛號牌、全程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出行,共建健康有序的良好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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