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公告,內容如下。
2022年1月29日,接相關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門通報:由高碑店市某水果店售往內蒙古自治區某地的一批香蕉檢出內、外包裝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部分同批次香蕉已于1月25日銷往呼和浩特市,最終通過呼和浩特12家門店零售,目前已全部銷售完畢,現發布尋物、尋人公告:
一、凡1月26日在呼和浩特羽神生鮮超市(氣象局店)、呼和浩特羽神生鮮超市(金橋店)、呼和浩特羽神生鮮便民市場(東影南路69號嬉水廣場負一層)、賽罕區3家每日優選生活超市(巨海城一區院內、巨海城五區院內、巨海城七區南門)、品嘉匯尚超市(巨海城四區院內)、新城區3家每日優選生活超市(巨華世紀城聚澤園小區東門、東二環愛民街一家村小區門口、巨華親親尚城小區院內)、呼和浩特羽神生鮮超市(回民區溫州步行街北口店);1月26-27日在呼和浩特羽神生鮮便民市場(回民區新民街世紀御園)購買香蕉的人員,請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觸,并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或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嚴格按照要求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二、上述人員請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第一時間到就近的正規醫療機構進行第一次核酸采樣,間隔24小時后進行第二次核酸采樣,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第二次核酸檢測結果出來前,暫時居家健康監測,不得前往人員密集場所,同時進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請廣大市民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主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信謠、不傳謠,時刻增強個人防護意識,勤洗手、勤通風,規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離,盡早按程序接種新冠疫苗。
來源:上觀新聞
廣告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