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5日晚,深州交警大隊240中隊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名摩托車駕駛人沒有戴安全頭盔,摩托車也沒有懸掛車牌,民警立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民警詢問其是否有駕駛證,他回答“沒有”,就在民警進一步詢問他為什么不考取駕駛證時,他竟拔下車鑰匙遞向民警,說道:“給你吧,我走?!边@時,民警聞到其身上有濃重的酒味,正想問其是否飲酒,只見該駕駛人扔下鑰匙就往前走。

民警見其情緒不穩,便引導其上警車接受酒精檢測,經過多次嘗試,其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1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民警隨即帶其至醫院抽血。經檢測,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29.34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關規定,對駕駛人馮某醉酒駕駛機動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第三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合計并處750元罰款,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同時,馮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案件等待進一步處理。
通訊員 李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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