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就好喝一口,一次次因酒后駕車被查卻不知悔改。近日,該男子又因為酒駕被衡水冀州交警大隊民警查處,而這已經是他三年內第四次因酒駕被抓了。


當天15時許,執勤民警在轄區冀門線查處酒駕中,對一輛輕便正三輪摩托車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數值顯示為39.9毫克/100毫升,駕駛人屬于酒后駕駛。當民警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時,駕駛人磨蹭了好長時間也拿不出,于是民警便根據其提供的身份證號通過移動警務終端查詢,這一查讓民警大吃一驚,此人竟是酒駕“違法大戶”。


現年67歲的駕駛人劉某,未取得駕駛資格,曾于2016年2月4日、2016年6月15日、2017年11月28日,三次因酒后駕駛被冀州交警大隊民警查獲,這已經是第四次酒后駕駛了,真可謂屢罰不改。劉某自己也承認,幾次酒駕被抓,還被拘留過,這次去朋友家干完活后,喝了點啤酒,沒想到回家路上又被抓個正著。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劉某被扣車,還將面臨罰金和行政拘留的處罰,且兩年內不得考取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