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年底,我市在全市開展專項行動,嚴防和治理民生領域環境管理、清潔取暖、機動車禁限行、園區和特色產業治理、環境準入審批、“散亂污”企業整治、揚塵污染防控、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督察執法檢查等方面“一刀切”問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在優先支持、優先保障方面,我市抓好三項重點任務——
優先保障民生和疫情防控領域復工生產。對涉及重大民生、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醫療衛生建設項目等,列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全力予以服務保障,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項目正常建設。
優化環境準入審批流程。對符合規劃和規劃環評“三線一單”要求的項目,強化指導服務,支持項目落地。對復工復產重點項目拉條掛賬,實行豁免審批一批;對疫情防控期間臨時性的三類建設項目(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實驗等),實行可以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對疫情結束后仍需使用的三類建設項目,可以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或先開工后補辦手續,按照“特事特辦”原則予以辦理。
完善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制度。動態更新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對納入正面清單的項目和企業,在保證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污染防治設施齊全并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予以優先保障。
在差異化管控、分類施治方面,我市聚焦五項重點任務——
穩妥有序推進清潔取暖。積極推進風電、光熱能、淺層地熱能與地熱能等多種清潔能源供給取暖方式,確保群眾溫暖過冬。
合理安排機動車禁行限行。除紅色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得采取單雙號限行措施。對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并按要求向生態環境部門實時上報相關排放數據、且穩定達標的營運車輛,在路檢路查、入戶抽查時原則上不進行監督抽測。
分類開展工業園區和特色產業聚集區治理。對未達到生態環保要求的正式批準設立的工業園區及園區內合法生產企業,實施“一園一策”、“一廠一策”整改措施,不得采取一律停產的整治方式;對特色產業聚集區,結合實際實行分類施策,推動產業優化升級;對群眾反映強烈、環境問題突出的企業和具體問題,堅持“一事一辦”,舉一反三,嚴禁簡單擴大停產整治范圍。
規范整治“散亂污”企業。科學界定“散亂污”企業,堅持分類施策,對能耗低、污染小、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的企業,積極創造條件,加強規范改造,扶持企業做大做強。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無相關手續或無污染防治設施、不能達標排放、違法排污、治理無望的“散亂污”企業,堅決依法關停取締,嚴禁“以罰代管”“以停代治”。
實行重污染天氣差異化應急減排。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行“一廠一策”。分行業開展績效等級評定工作,按照績效評定結果,制定差別化應急減排措施。
在依法監管、規范管理方面,我市確定了兩項重點任務——
依法實施施工場地揚塵管控。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對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國家和省市重點項目、民生工程等項目,除國家要求的施工場地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等建設工序啟動應急響應外,其他工序可正常施工作業。
依法依規開展督察執法。堅持依法治污,嚴禁借督察、執法檢查等名義,采取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的做法;嚴禁對企業“一停了之”、“以停代治”,甚至“常停久治”、“久治不驗”。創新執法手段,充分利用遙感、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控、視頻監控、分表計電、遠程執法、用能監控等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及時提醒企業正常運行治污設施。對偷排偷放、惡意排污、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廣告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