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清晨,高速交警冀州大隊開展酒醉駕晨查行動,成功查獲一起酒后無證駕駛違法行為,再次給心存僥幸者敲響了警鐘。


當日早上7時許,大隊民警正在邢衡高速冀州西收費站入口開展酒醉駕晨查集中行動,一輛黑色小轎車在臨近檢查點時車速緩慢、猶豫搖擺,隨后突然掉頭駛離。這一異常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遂對其車輛特征與車牌號碼進行了記錄。約十分鐘后,該車再次出現在收費站口,但民警注意到此時已更換了駕駛人。民警上前檢查,發現駕駛員信息正常,但副駕駛渾身酒氣,眼神躲閃,引起民警懷疑。


民警立即聯系指揮中心調取站口監控與卡口照片,通過比對,發現該車在掉頭離開期間正副駕駛交換了位置。在證據面前,坐在副駕駛位的郜某承認此前確是由自己開車,剛剛與妻子互換了座位。民警對郜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1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民警詢問得知,郜某前一天晚上與朋友一起喝酒,早上醒來感覺身體沒事,要帶妻子和兩個孩子去廊坊旅游,自認為大清早不會有交警查酒駕,便僥幸開車上路。行至收費站時發現有交警執勤,慌忙間掉頭離開,到沒人處換作妻子開車重新出發,企圖“貍貓換太子”蒙混過關,沒想到被交警一眼識破。


民警進一步核查郜某信息時發現,早在2022年3月份,郜某便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此次屬于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第二次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而此時,郜某車內后座還坐著兩個年幼的孩子。


郜某無視法律法規,置家人生命安全于不顧,屢次違法,有錯不改,在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致駕駛證被吊銷期間仍再次酒后駕駛機動車,情節嚴重,將面臨合并2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2000元罰款的處罰。


高速交警冀州大隊提醒廣大駕駛人,無證駕駛與酒駕醉駕都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二次酒駕更是錯上加錯。希望大家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