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州一“老賴”拖欠河南省周口市農民工工資38萬余元,深州法院執行局為切實保障農民工權益,拍賣“老賴”名下房產,為農民工討回拖欠多年的工資款。


2014年初,河南省周口市商水縣農民工甲某等人受雇于深州市乙某,來到深州市某小區從事外墻保溫工作。2015年初,竣工驗收完畢,但雇主乙某僅向甲某等人支付少部分勞務費,尚有387200元勞務費未支付。經甲某等人多次催要,乙某以各種理由拒不支付。甲某代表其余農民工于2017年向深州法院起訴,經衡水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由乙某向甲某等人支付上述勞務費。


判決生效后,乙某卻未履行。甲某遂于2019年向深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雖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乙某仍未按照和解協議履行。后深州法院查封了被執行人乙某在石家莊市的房產一套并裁定進行拍賣,使申請執行人權利得以全部實現。


因疫情原因,申請執行人甲某無法來深州法院支取案款,而多年的欠薪致使生活每況愈下。在這急難愁盼的節骨眼上,執行法官“拖不得、敢擔當”,以郵寄案款支取表的方式,順利完成案款發放。申請執行人甲某收到全部案款后,對執行法官表示萬分感謝。后來,甲某代表農民工給深州法院執行局送來一面錦旗,以贊揚深州法院執行法官懷愛民之心、辦利民之事 ,將農民工的心頭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