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正式施行。該法專門增設“網絡保護”一章,明確了國家、企業、社會、家庭、學校等不同主體在網絡保護中的責任和義務,整體性地構建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體系。
當下社會的未成年人,絕大多數從出生起就與互聯網相伴而行,在可以想見的未來,互聯網也將是他們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平臺載體與內容來源。然而,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發育不成熟,自我保護意識不強,或易于沉迷網絡,或易受到不法侵權行為的損害。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專設“網絡保護”章節,并不是為了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甚至與網絡世界隔絕,而是為了幫助未成年人在合理的范圍內以正確的方式中使用網絡,更多地發揮網絡世界正面、積極的作用。這其中,政策法律的制定、執行是否到位,企業是否真正落實防沉迷要求與限制措施,甚至老師家長溝通引導能力的優劣都將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效果中得到體現。
作者:張焱 編輯:邊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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