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武強交警大隊民警連續查獲兩起醉酒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20時56分許,執勤民警在501鄉道設卡檢查過往車輛。對一紅色小轎車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發現檢測數值為10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后經抽血檢驗,確認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98.47mg/100ml。22時59分許,大隊民警在平安北路,聞到一白色小轎車駕駛人滿口酒氣,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數值竟高達161mg/100ml,后抽血檢測結果為153.76mg/100ml。二人均構成醉酒駕駛。



面對詢問,兩名駕駛人都承認自己是由于懷有僥幸心理,才在醉酒后駕車上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關規定,他們被依法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同時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