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二次酒駕被衡水市安平交警大隊查獲,這次他竟然耍起小聰明,報上他人姓名與身份證信息,企圖蒙混過關,結果被執勤民警識破。


當日22時30分許,安平交警大隊在轄區設卡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一輛小轎車在臨近檢查點時突然靠邊開到旁邊便道上。民警立即上前查看。下車后的駕駛人身上不時散發出酒味,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誰知該駕駛人卻含著管鼓起腮幫不按要求吹氣,經民警多次勸說做工作,終于在第13次吹氣時檢測成功,結果顯示為36mg/100ml,系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當執勤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時,駕駛人稱未隨身攜帶。詢問其個人信息時,駕駛人很快報上名字和身份證號,但民警通過警務通一查,發現系統顯示的照片與該駕駛人并不相符,駕駛人明顯是在說謊。民警多次核實,起初駕駛人就是不肯說出自己的真實姓名,還強調自己就是李某某。但在證據面前難以自圓其說的他,不得不承認自己叫呂某某。進一步核實發現,呂某某2013年5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證在當時已被吊銷。這次已是第二次酒駕被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駕駛人呂某某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再次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罰款2000元并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