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認為,酒駕醉駕是男駕駛人的“專利”,交警不查女駕駛人。3月16日,衡水市故城交警大隊民警就查獲一起女駕駛人醉駕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對其嚴處。


當日21時許,執勤民警在鄭口鎮體育街王園子村路段查處交通違法行為中,發現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小型轎車距離檢查點20米左右突然靠邊停車,頓覺可疑,遂上前示意駕駛人接受檢查。民警走近一看,駕駛人是一名女子,經酒精排查儀檢測,排查儀瞬間爆閃,提示其有酒駕嫌疑。被要求下車進一步接受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時,意識到問題嚴重性的駕駛人劉某,多次中斷吹氣,不按規范要求進行檢測,意圖躲避查處。經過民警多次勸解才完成檢測,結果為145mg/100ml,劉某已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的樣血檢測結果為129.99mg/100ml,已構成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



民警依法對劉某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資格。因已涉嫌危險駕駛罪,3月18日劉某被故城縣公安局刑事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