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魏某和姜某參加好友聚會,本應互相提醒避免酒駕,但他們都心存僥幸,結果酒局剛散,各自駕車離開,一個酒駕被查,一個醉駕被查。
當天15時許,故城縣公安交警大隊民警在東大線建國鎮路段開展查處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動中,其中一組民警對駕駛小型汽車的魏某進行酒精檢測時,魏某故意拒絕,一味和民警稱兄道弟求照顧,且渾身散發著酒氣。后經民警反復勸說,最終檢測結果為77mg/100ml,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作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另一組執勤民警在示意駕駛小型汽車的姜某停車接受檢查時,心中有“鬼”的姜某駕車闖卡駛進一機關大院,隨后趕到的民警迅速將其控制,當時酒測值為116 mg/100ml,已涉嫌醉駕。按照程序,民警將其帶至醫院抽血送檢。檢測過程中,姜某起初自稱著急去開會為自己闖卡逃避檢查找理由,在確認涉嫌醉駕后,深知醉駕嚴重后果的姜某便開始“啪啪”打臉自我埋怨,甚至痛哭失聲宣泄后悔之情。

經衡水市司法鑒定中心對姜某血樣進行檢測,結果為120.75 mg/100ml ,姜某已構成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民警依法吊銷其駕駛證,并作出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因其已涉嫌危險駕駛罪,3月16日,故城縣公安局對姜某刑事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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