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禁燃移俗”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對煙花爆竹從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多個環節進行嚴格查處,推動全市"禁燃移俗"整治行動的落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



強力宣傳。將宣傳發動和引導教育群眾作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首要環節和重點工作。在全市鄉村街道等廣泛張貼禁放通知,多角度多層次持續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內容。公安機關向社會公布了舉報方式,積極發動群眾提供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同時對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新聞媒體將對查處的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跟蹤報道、公開曝光。



明確分工。充分發揮“禁燃辦”職能作用,加強形勢分析和措施落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發動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城市管理以及宣傳、民政、交通運輸等部門全力以赴、各司其職,開展聯合統一行動,暢通線索移交渠道,將源頭管理、宣傳巡查、打擊處理等各環節有機統一,形成常態長效抓禁燃的工作模式。



嚴厲查處。各級公安機關把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作為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來抓。疏堵結合做好“禁燃”各項工作,建立健全“禁燃”應急預案,加大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處罰力度。基層派出所成立專門隊伍,及時查處、制止非法燃放行為,并發動群眾、加強巡查,及時發現非法燃放線索,快速出擊、查處現行。對發現查處的非法燃放案件,從嚴從快進行處罰。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后,轉交紀委監委教育處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處涉煙花爆竹案件134起,查扣各類煙花657箱、爆竹30.5萬頭、雙響116枚,其他63512頭、231盒,抓獲非法儲存、燃放、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人137人,行政拘留93人,罰款44人。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對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警方將對違法者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發現禁放區域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請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