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誤事,這句話一點都不假。嗜酒不僅花錢而且影響家庭關系。近日,深州法院護駕遲法庭庭長鄭乃嘉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經過他耐心細致的調解,最終夫妻二人冰釋前嫌,和好如初。


原告朱某訴稱,她與被告靳某于2002年結婚,婚后共同育有一子,常因生活瑣碎事發生爭吵,多年來靳某一直染有酗酒的惡習,常常喝得爛醉如泥,不久前還因酒駕發生交通事故。期間,原告朱某為了家庭多次忍讓,被告靳某多次保證卻從未真正戒酒,原告朱某忍無可忍,將被告靳某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鄭乃嘉在了解該案案情后,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尚未達到完全破裂的程度,朱某起訴離婚的原因系靳某酗酒成性所致,遂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鄭乃嘉以建立溝通渠道、修復原被告雙方感情為重點,主持開展調解工作,引導雙方當事人回憶往日的美好生活,列舉離婚后對子女成長的危害,讓雙方當事人理性規劃以后的生活。在鄭乃嘉的調解下,靳某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場向朱某保證今后不再酗酒,愿意與朱某共同經營好家庭。靳某的態度也讓朱某為之感動,愿意給靳某一次和好的機會,至此一個瀕臨破裂的家庭得以挽回,夫妻二人和好如初。


法官在此提醒,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間因瑣事產生矛盾本為生活常態,雙方應本著對自己、對家庭、對孩子負責的態度積極面對和妥善解決,離婚并非解決夫妻矛盾的最佳方法,夫妻雙方在發生家庭糾紛時應該靜下心來,考慮與體會對方的付出與艱辛,互相理解與支持,用積極的態度去交流和溝通,用智慧和真愛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情感去解決問題,不能以自我為中心,更不能輕言放棄婚姻和家庭,給孩子帶來傷害?;橐霾皇莾簯?,且行且珍惜。


通訊員 馮消 記者 隋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