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某系冀州區法院周村法庭審理的一起贍養糾紛案件的原告。2012年,馮某因與鄰居發生糾紛而受傷,構成一級殘疾,其失去意識,生活不能自理,其妻除了照顧馮某外,還要獨自撫養兩個未成年的子女。迫于生活壓力,幾年后,馮妻與馮某離婚,帶著兩個子女獨自生活。離婚后的馮某一直由其年邁的父親照顧,幸運的是,馮某于2019年恢復了意識,雖然生活仍然不能自理,但其蘇醒后非常掛念兩個孩子,馮某的父親多次與馮某前妻溝通,希望兩名子女能與馮某相見,均溝通未果。馮某的父親無奈之下一紙訴狀將馮某已成年的女兒告到了法庭,要求履行贍養義務。
該案訴至周村法庭后,法庭干警經審查發現該案具有一定特殊性,原告起訴的本意并非要求被告支付贍養費用,而是原告經歷多年昏迷蘇醒后異常想念自己的孩子,希望通過起訴父女相認,以解思念之苦。如若進行“一刀切”式的審判,必然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還有可能加深父女之間的芥蒂,引發新的矛盾。周村法庭辦案人員多次與馮某的前妻進行溝通,發現其拒絕女兒與馮某見面是出于護女心切,其認為女兒剛剛參加工作,收入并不高,擔心女兒與馮某相認后背負沉重的經濟負擔,其愛女之心屬人之常情。辦案人員將原告起訴的實情向馮某前妻多次耐心解釋,逐漸打消了她的疑慮,并進一步與馮某之女取得了聯系,轉達了馮某作為一名父親對女兒的思念之情。幾天之后,馮某的老父親到周村法庭代替馮某向法庭遞交了撤訴申請,原來,通過周村法庭干警的耐心溝通,馮某的女兒已經主動給馮某打了電話,并表示待假期回冀會去探望父親,馮某的心愿終于得到了滿足,主動向法庭提出了撤訴申請。
調解是家事審判工作的重要環節,中國社會有著重視親情觀念的優秀傳統,是家事調解工作得天獨厚的優勢所在?;鶎臃ㄍプ鳛榻鉀Q家庭矛盾的最后一環,要把家事調解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確保“親情永不缺席”。
通訊員:李鵬飛 記者:隋魏巍
編輯:張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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