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雙方都喝了酒,酒駕的撞上了醉駕的,這種事也實屬罕見。近日,在衡水市棗強縣就上演了這樣的一出“鬧劇”,發生相撞事故的兩輛車,雙方司機不僅都喝了酒,酒駕的司機撞了車竟然還逃逸。


當日21時許,棗強縣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轄區某路段發生了一起兩車相撞的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現場一輛奧迪轎車與一輛吉利轎車相撞,滿地都是玻璃碎片和車子的散落物,吉利牌轎車駕駛員棄車逃逸,副駕駛乘坐人因受傷昏迷被送往棗強縣醫院救治。民警在與奧迪轎車駕駛員屈某交談中發現其有飲酒嫌疑,經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值為19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后經衡水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對其進行血樣檢測,結果為161.64mg/100ml,已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在訊問過程中得知,屈某喝完酒駕車去超市買東西,行至路口時與一輛對向行駛的吉利轎車相撞。下車后屈某與吉利轎車司機交談了幾句,看到副駕駛下來一名女性臉上有傷,他想帶受傷女子去醫院,找吉利轎車司機時,發現其已不見蹤影,之后受傷女性也倒在了公路上。隨后,民警又來到縣醫院詢問傷者,經調查,傷者系逃逸駕駛人姜某的妻子,民警讓姜某的家人打電話聯系姜某立即來醫院照看妻子。不一會兒,姜某在縣醫院被蹲守的民警抓獲。經問詢,姜某因自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后又發生事故,造成自己妻子受傷,因為害怕棄車逃逸。經對姜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檢測值為73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姜某因酒后駕駛和交通肇事逃逸將面臨行政拘留,并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24分,并處罰款3000元的處罰。而醉駕的屈某被依法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同時因涉嫌醉駕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姜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后逃逸,通過沒有方向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沒有讓直行的車輛先行,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屈某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負事故次要責任。


記者:杜將 通訊員: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