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衡水市桃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桃城區解除禁售退熱止咳類藥品的請示》的文件批示精神,3月30日起,桃城區零售藥店恢復銷售退熱止咳類藥品。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桃城區分局結合職能,全力抓好桃城區藥店落實防疫各項規定,搞好人員分流管控,滿足市民日常購藥需求。


一是測量體溫。藥店繼續對所有進入場所人員進行體溫測量,詳細登記發熱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手機、身份證號、居住地址等信息,并填寫《發熱人員排查信息登記表》。


二是信息登記。對于在零售藥店購買退熱、止咳藥品的人員,實行身份證核查登記制度(代買退熱、止咳藥品的人員信息也要進行登記),當場通過查驗身份證、撥打手機確認等方式核實相關信息的準確性,填寫《發熱人員排查信息登記表》。


三是信息報告。零售藥店每日將《發熱人員排查信息登記表》報送至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并由專人負責,于每日下午16時前將《發熱人員排查信息登記表》匯總報送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疫情排查信息組,并同步報送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下一步,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藥品零售店巡查監管力度,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持續發力,進一步壓實藥店主體責任,督促零售藥店嚴格落實防控措施;提高日常監管頻率和執法檢查力度,督促零售藥店嚴格落實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對藥店囤積藥品,哄抬藥價的行為予以打擊,確保疫情期間百姓用藥價格平穩和質量安全,助力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