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項定點醫藥機構經辦業務推行“不見面”辦理


為減少因人員流動造成疫情傳播的安全風險,同時確保參保患者醫保服務不受影響,疫情期間,我市暫不進行調取醫療機構原始病歷、組織專家醫療費用審核、定點醫藥機構信息變更現場檢查等程序,待疫情結束后延遲開展。


定點醫藥機構月結算申報、醫療費用審核、定點醫療機構藥品、診療目錄、醫師申報、定點醫藥機構信息變更等業務均可通過微信或者郵箱等形式,提交給醫保經辦機構,經辦機構及時線上辦理,按申報數據與系統數據核對后予以審核、結算。


加強監管確保基金安全


疫情期間,通過“移動醫療監管信息平臺”,進一步加大定點醫療機構監控力度,除要求醫療機構定時上傳信息外,加大抽查頻次和人次,堅決杜絕欺詐騙保。


疫情結束后,市醫保局將對定點醫藥機構提交的信息開展現場檢查,對發現問題的從嚴處理。對組織專家審核醫療費用發現的問題,除扣除全部資金外,視情節輕重給予醫藥機構暫停定點服務6個月或取消定點資格的處罰,切實保證基金使用效率,確保基金安全。


記者:杜將

通訊員:李珊

編輯:邵慧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