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衡水濱湖新區綜合管理局獲悉,今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9月中旬,衡水湖進入封湖禁漁期。
為切實保護衡水湖水產資源,確保增殖放流效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河北省漁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委會同意,衡水湖實行封湖禁漁。本次禁漁期將繼續實施全湖范圍禁漁。禁漁期內,所有民用船只全部離湖上岸,未經許可,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入湖。
禁漁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收售衡水湖水產品,一經查獲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自覺遵守漁業法律、法規。對違反漁業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將由相關執法部門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處以罰款、沒收漁具、漁獲物、違法所得等處罰。對抗拒管理、擾亂湖區治安、破壞休漁秩序且情節嚴重者,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自2013年起,衡水湖延長了禁漁期期限,只允許開展秋季捕撈,取消了春季捕撈。這一舉措,使漁民增產、增收,漁業增殖放流達到預期效果,促進了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隨著衡水湖生態連年變好,在測試基礎上,今年衡水湖開湖期正式延長10天,不僅有效減輕水體負荷,也緩解了以往短時間集中作業帶來的水體擾動和垃圾殘留。
據濱湖新區綜合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局將組織執法人員加大力度,全面開展禁漁期宣傳和執法巡查工作,嚴厲打擊各類違反禁漁規定行為,切實有效保護好衡水湖漁業生態資源。市民如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的非法涉漁行為,可直接撥打0318-2810114、0318-2810113或0318-5178821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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