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看了兩本杰克·倫敦的小說集,《熱愛生命》和《野性的呼喚》。主人公大多置于死地而后生,包括一條狗的命運。這位美國作家只活了40歲,經歷卻豐富到當過報童、伙夫、裝卸工、洗衣匠、蟊賊、水手、流浪漢、無業游民等,還淘過金,進過監獄,所以才寫出那么多精彩篇章。只可惜成名后追求享受,揮金如土,作品變得粗陋,經濟受挫,家庭不和,導致酗酒成癮。


《叛逆》是小說集《野性的呼喚》中篇幅極短的一篇小說,不知道為什么,看完后遲遲放不下文章中那個孩子。同樣的感覺以前有過兩次,一次是讀東野圭吾的《白夜行》,一次是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兩本小說都是關于殺人犯的故事。而我無比心疼一步步被逼上殺人之路的兩個主人公,和這個孩子半點相似之處也沒有,但是心疼的感覺讓我一下子“場景重現”。要知道,那兩部書可是長篇,而這篇文章也就幾千字。


主人公強尼只有十二歲,可是當童工五六年了。他從七歲就進了車間,像個大人一樣掙錢養家。他的母親每天催命似的,逼得他睡不好、吃不飽,本就因缺乏維生素D而骨骼變形的身體如今彎得像個小老頭一樣,還得一刻不停地勞作,像一臺機器。他很能干,到哪兒都是一把好手,除了九歲因麻疹失過一次業,其余幾次工作都干得得心應手。總是坐著,他的胸每天都要壓縮十小時,這對他的肺很不好,可是他一天能扎三百打瓶子。


他為什么這么拼呢?因為沒有爸爸,媽媽有慢性病,弟弟妹妹們需要養活。當時美國法律允許童工上崗,強尼十二歲時雖然有了新規定,雇傭十四歲以下童工違法,但強尼顯得很老,他便撒謊自己十四歲。誠實有什么好處呢?還不是被開除回家等著餓死,只有人問候你的年齡,又沒人關心你的肚子。


忙碌又麻木的強尼忽然意識到自己不過是一個干活的牲口。相比之下,十歲的大弟弟威爾吃得又高又胖,靠著哥哥的資助求學,反過來卻嘲笑哥哥,強尼氣不過,吼道:“你的毛病就在這兒,你應該去做工。媽應當叫你去做工。”


“他太小了。”那個當媽的偏袒心思暴露無疑,她明知道大兒子七歲開始做工,二兒子十歲已經不小了,她想培養二兒子成為管賬的。


強尼忍不住先算了一筆賬:……一天就是三萬六千個動作……一個月就是整整一百萬個動作……進了織布車間之后,我的動作快了一倍。這樣,一年就是兩千五百萬個動作。我像這樣動了將近一百萬年似的。


“我從來沒有快活過。我從來沒有一點兒空閑的時候。我始終在動。”


“我不干了。他只好去干活兒。”


媽媽哭著說,“我辛辛苦苦把你撫養成人,你就這樣啊。”


“你根本沒有把我撫養成人,”他用悲慘而親熱的口氣說,“是我把自己撫養成人的,媽,連威爾也是我撫養大的……我累了。現在我要走了。”


強尼真的離家出走了,樣子古怪,像一只生病的猿猴。有一兩次,他躺在樹下的草地上大笑,爬上火車后,又在黑洞洞的悶子車里微笑。這個幾乎不會笑了的小孩忽然這么一笑,讓我這個遙遠又陌生的東方母親淚流滿面,如果這是我的孩子,該讓人多么心疼。他小小年紀真是太苦了,饑寒勞累壓迫著他,不自由壓迫著他,不公平也壓迫著他,他稚嫩的肩膀為什么要扛那么多,他早已扛不動了呀。


孩子,到阿姨的懷抱里來吧,我供你吃穿,讀書,成年后再選擇你喜歡的事業去干。


一些無病呻吟、動不動以跳樓喝藥要挾全世界的青少年,是不是該好好地想一想,自己是那個大弟弟威爾嗎?是,盡管任性,不是,你們的委屈和強尼比是不是小巫見大巫?


我倒覺得這個孩子又活過來了,先前他是“死”過一次甚至數次的,被生活逼成了行尸走肉,他十二歲返老還童也未嘗不可吧?不知道接下來的路他走得順不順,能夠走多遠,只希望他能快速走出屬于自己的一片天。


作者:魏東俠  編輯:李耀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