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在衡水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扎實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提供良好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29項審判執行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為我市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據悉,《實施意見》在制定上參照了近年來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省發布的優化營商環境系列文件,借鑒了北京、上海等地方法院的先進做法,同時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實際。《實施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大局意識;嚴格規范審判執行工作,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向好;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促進民營企業創業創新;優化涉民營企業破產審判工作機制,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執行規范化建設,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提升涉企訴訟服務效率,營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環境;強化各項舉措保障實施,確保依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取得實效等7個大項29個小項對審判執行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全力支持我市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力促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出臺后,將進一步提升我市立案、審判、執行、破產等審執工作質效,拓展司法領域涉營商環境改革措施的廣度和深度,為我市加快形成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為保證《實施意見》各項舉措能真正落地落實,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并制定了《實施意見任務清單》,逐一細化職責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