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經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擬于今年9月1日起實施。修訂后的條例允許街道辦根據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的原則劃定攤販經營場所。

作為國內一線城市和改革開放前沿地區,深圳允許劃定攤販經營場所,以制度化措施明確路邊攤管理,無疑給全國其他城市開了個好頭。當前,全國多地市業已出臺行政法規,支持規范發展“地攤經濟”,對當地的旅游吸客和城市發展都帶來了積極成效。
一座城市的社會經濟發展程度,不僅看當地的支柱產業產值,更要看當地的營商環境。營商環境的主要評估指標之一,就是一地的城市管理規劃是否能夠包容路邊攤、小商販的存在。路邊攤是民眾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一部分群體的主要謀生手段。規范發展路邊攤經濟,不僅能夠給民眾生活消費提供更多選擇,也將為城市聚攏熱鬧的煙火氣,帶動時下流行的“夜經濟”發展。
編輯:邊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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