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武邑縣于某某、酉某某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在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是由生態環境部門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這也是今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實施以來,我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案件由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三名審判員、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市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現場旁聽了庭審。


2020年,衡水市生態環境局武邑縣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武邑縣于某某雇傭酉某某非法經營煉油廠,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油渣直接傾倒在院內未經防滲處理的土坑中(經公安機關委托鑒定該廢油渣屬于危險廢物),對該處土壤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影響。


修復前


修復中


修復后


案件發生后,由某司法鑒定中心開展了現場勘驗和鑒定評估相關工作,并由武邑縣審坡鎮政府開展了污染現場的危險廢物清理工作。衡水市生態環境局根據實際費用花費情況,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賠償義務人支付危險廢物處置費、污染物清理及運輸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等相關費用,并要求兩名賠償義務人在省級以上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本案公開開庭審理,通過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為不能“說話”的生態環境主張權利,使受損環境及早得到治理和修復,讓環境違法責任人為其污染環境的行為承擔應有的責任,維護環境正義,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難題。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將持續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為保護生態環境作出積極貢獻。


據了解,截止到2022年8月,我市共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35件,辦結28件,涉及賠償金額9036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