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大人民群眾對地方金融的知情權、參與權,營造良好的地方金融消費環境,維護企業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現根據地方金融組織準入、退出、監管等工作實際,對截至2022年4月21日的地方金融組織名單予以更新公布。


本次名單公開的地方金融組織,只說明其主體設立的合法性,不代表其開展業務的合法合規。合法設立的地方金融組織開展金融業務,應按照有關部門批準的經營范圍依法合規經營,嚴禁超范圍經營,嚴禁非法集資,嚴禁暴力收貸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任何人發現本次公開的地方金融組織有超范圍經營等違法違規情況,應向其所在地地方金融監管機構舉報。





衡水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