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鐵良 攝
踏著晨曦,迎著秋風,9月1日清晨,伴隨著一艘艘漁船駛入衡水湖捕撈區,在沉靜了9個月后,衡水湖正式迎來2021年開湖捕撈期。






閆宏利 攝
當天清晨,衡水湖周邊村莊的漁民們紛紛駕船駛入湖中,爭相捕撈開湖后的第一網“豐收魚”。漁民們撒網、收網、撈魚,只見一條條膘肥體壯的大魚不一會兒就裝滿了船艙,鯉魚、鰱鳙各類野生大魚在船艙內鼓著鰓,展示著衡水湖的豐收景象。
衡水湖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AAAA級旅游景區,是華北平原唯一一個內陸淡水濕地生態系統保存完整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為165.34平方公里,衡水湖水域面積為75平方公里,蓄水量為1.88億立方米,是華北平原單體面積最大的淡水湖泊。自2013年起,衡水湖延長了禁漁期期限,取消了春季捕撈。禁漁期從每年的12月1日開始至次年的8月31日結束。長達9個月的封湖禁漁,不僅使漁民增產、增收,也促進了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對改善和恢復衡水湖自然生態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連年的增殖放流活動,也使衡水湖漁業生物資源得到了補充,不僅使衡水湖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不斷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產生了顯著的生態、經濟與社會效益。
據悉,為保護漁業資源,開湖期間,濱湖新區綜合執法局將嚴查各類非法捕撈行為,包括嚴禁無證捕撈和使用未經衡水湖漁政部門批準的其他捕撈網具;嚴格控制魚類禁捕、禁運最低標準;嚴禁使用炸、毒、電及網箔、軟箔、草把等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的方式進行捕撈;嚴禁利用捕撈船只從事非法載客行為;違反以上規定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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