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收時節至,秸稈禁燒管控也到了關鍵時期。近日,市生態環境局頒布了《生態環境污染舉報獎勵實施細則》,對經舉報人舉報,相關部門查實并對焚燒秸稈違法行為人進行依法處理的舉報案件,按照每件1000元標準進行等額獎勵。


焚燒秸稈,不但容易引發火災,造成生態環境破壞,還會引發交通事故,給人身財產安全帶來巨大隱患。市生態環境局對舉報焚燒秸稈進行獎勵,旨在最大限度發揮社會輿論和群眾監督作用,保護農民朋友的勞動成果。


此次舉報獎勵范圍為:鄉村范圍(城市建成區以外區域)內禁止露天焚燒秸稈、枯木、雜草、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行為。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露天焚燒行為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進行處理,不適用本辦法。


舉報獎勵條件包括:符合本次秸稈禁燒規定范圍;舉報獎勵對象限于實名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經公安部門偵查屬實,被舉報人系違法行為人或相關證據材料協助公安機關確定了違法行為人;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屬首次舉報(以環境信訪各舉報受理渠道后臺時間記錄為準),且該涉案行為人的秸稈禁燒違法行為事先未被政府部門掌握或查處;舉報事項或提供線索經市生態環境局或案發地屬地分局認定屬實;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情形。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衡水本市鄉村范圍內違反秸稈禁燒違法行為的,可通過撥打12369環保熱線、生態衡水微信公眾號、衡水市生態環境局官方網站等渠道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