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2021年度揚塵污染防治工作,4月12日,市大氣辦召開2021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第六次調度會。會議由市大氣辦副主任、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肖燕芳主持,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宋愛勇就揚塵污染排查整治和揚塵污染專項執法行動提出了明確要求。



會議就2021年第一季度揚塵降塵量情況、2021年第一季度各縣市區揚塵污染問題立案處罰情況及3月22日—4月9日揚塵污染排查整治行動督查情況進行了通報,并就衡水市揚塵污染專項執法行動方案進行了解讀、部署。


肖燕芳強調,首先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揚塵污染專項執法行動方案要求,加大排查整治力度,進一步規范揚塵污染各項管控措施落實,緊盯降塵量監測數據和PM10濃度的改善情況,統籌做好重點區域精細化管控和揚塵網格化精細化管控工作,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確保揚塵降塵量和PM10濃度的改善。同時各縣市區要將重點區域精細化管控和揚塵網格化精細化管控工作有效落到實處,杜絕走過場、擺樣子。下一步,市大氣辦將對各縣市區精細化管控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然后加強揚塵在線監測設施的監管,嚴厲打擊揚塵污染超標排放行為,加強對第三方運維公司的監管,做好年度評價工作,堅決杜絕數據造假等違法現象。下一步,市揚塵辦將對經常超標報警等不正常運行的設備進行四方質控,確保揚塵在線監測設施的正常運行。



宋愛勇要求,首先要充分認清揚塵污染防治的嚴峻形勢,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各縣市區政府和各市直部門要以此次排查整治和揚塵污染專項執法行動為契機,聚焦檢查重點,逐條對標對表,通過規范整治一批,嚴肅查處一批突出揚塵違法問題,形成警示震懾作用,有效遏制揚塵污染超標排放和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要堅持分類施策,施行差異管控。要堅持服務監管并重,對不同環境問題實施差異化管控措施。對輕微環境問題、潛在的風險隱患,及時發放《環境風險隱患提示函》,指導幫助企業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到位;對超標排放、監測數據造假等重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查重處并督促整改到位。最后要加大問責力度。各縣市區政府和相關市直部門要堅持整治見成效為導向,以取得實際效果、解決實質問題為根本,聚力問題整改落實,對移交的揚塵污染問題實行清單式臺賬管理、定期跟蹤核查、全過程管控,確保揚塵污染穩定達標排放。對排查整治過程中存在工作開展不嚴不實、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施追責問責。



此次會議采取視頻會議的形式召開,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市揚塵治理辦相關負責人,各相關市直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各縣市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