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4日,一男子因與妻子發生口角借酒消愁,之后竟不顧安全駕車上路,結果被衡水市武邑交警大隊民警抓個正著, 弄了個愁上加愁。
當天23時27分許,執勤民警在轄區富達路設卡檢查中,發現一輛小轎車駕駛人臉色緋紅,渾身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顯示為95mg/100ml,駕駛人喬某涉嫌醉酒駕駛。后經衡水市司法鑒定中心檢測樣血,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20.02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經詢問,駕駛人喬某因和妻子吵架心情煩悶,于是借酒消愁。喝完后,借著酒勁,加之心情不好,便沖動駕車上路,結果被查出醉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喬某因醉酒駕駛,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資格。同時,喬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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