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醫保局按照省有關文件精神,1月20日起,調整全市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冠狀病毒(變異株)抗體測定兩個項目的醫療服務價格。


全市各級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最高指導價格為80元/人份;實施混合檢測時,5個樣本混合檢測,每樣本按不高于40元收費;10個樣本混合檢測,每樣本按不高于30元收費。冠狀病毒(變異株)抗體測定包括IgG或IgM抗體,最高指導價格為43元/項。



全市醫療機構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歡迎廣大市民監督。如遇相關情況,請與衡水市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科聯系,電話:0318-6660918,或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12315。   


記者:李碩芳 

通訊員: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