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通告


(衡疫情防指辦〔2021〕4號)


 一、請近兩周內來往過中高風險地區(特別是石家莊市、南宮市,下同)的人員,主動向單位、社區(村)或屬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報告;所有黨政群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市場主體,與中高風險地區有人員來往的,要向屬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報告。對因瞞報、謊報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二、請廣大市民詳細了解媒體發布的國內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行動軌跡,發現與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行程軌跡有交集的人員,主動向社區(村)或屬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報告。


三、市民如出現發熱癥狀,要就地就近在社區和村衛生室如實登記及報告,由社區和村分別負責視情況及時用專車或撥打120急救中心,將發熱患者轉運至發熱門診和定點醫院就診。設有發熱診室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要對發熱患者進行核酸采樣,采樣標本及時送當地縣疾控中心或縣級醫療機構開展核酸檢測,等待檢測結果期間做好留觀。


        四、所有農村、社區、商超、賓館、酒店以及各類封閉場所,必須嚴格落實測溫、驗碼、登記、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發現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或發熱人員,立即向屬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報告。


衡水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