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駕駛證暫扣期間又醉酒駕駛,被衡水市冀州交警大隊查獲。
當晚9時許,執勤民警在富寧西路夜查酒駕時,發現一輛小型轎車停在卡點不遠處的路中央,突然駕駛人打開車門拔腿就跑。“有人想逃避檢查,肯定有問題!”民警見狀立即追過去將其控制。詢問過程中,民警聞到該男子渾身散發酒味,神情慌張,說話支支吾吾,便立即對其進行酒精含量測試。可當民警要進行吹氣檢測時,他開始耍起花樣,十多分鐘都沒能吹氣成功。民警警告其“再不配合,直接去抽血檢測”,男子才勉強檢測成功,結果高達171mg/100ml,遠遠超過醉駕標準,涉嫌醉酒駕駛。證據面前,褚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由于該駕駛人遲遲拿不出駕駛證,民警通過身份證信息核查證實,男子褚某,曾在今年6月30日因嚴重交通違法被記12分,駕駛證被依法扣留。如今,駕駛證還在暫扣期間,又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后經血液檢測,褚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15.2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
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將褚某機動車扣留,罰款200元,并依法對其刑事立案。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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