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城區,車主覺得已經“安全”了,便讓代駕司機離開,自己坐進了駕駛室。讓他沒想到的是,沒開多遠就被民警攔下,并因醉駕被罰。


10月19日21時許,衡水市故城交警大隊在安鄭線千戶莊村處夜查酒駕、醉駕違法行為。一輛黑色小轎車由南向北駛來,執勤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誰知駕駛人非但沒有減速,還想闖過檢查區域逃避檢查,但沒跑多遠就被民警控制。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61mg/100ml,駕駛人涉嫌醉駕。


“為什么喝這么多酒還開車?”面對詢問,駕駛人孫某稱,“是代駕把我送過來的,我沒開車?!痹瓉?,孫某在縣城參加完酒局后叫了代駕,但一出城區,他覺得不會有民警檢查了,便讓代駕離開,自己駕車回家,誰知被執勤民警抓個正著。


10月21日,經衡水司法鑒定中心對孫某血樣檢測,結果為149.98mg/100ml,孫某已構成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孫某被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同時還將面臨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