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以被告人蘇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瘋狂別車還潑咖啡”事件又有新進展。9月30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以被告人蘇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這是一起因“路怒”引發的危險駕駛案。該案中,蘇某于9月21日8時許,駕駛黑色大眾邁騰小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至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時,因車輛并線問題與駕駛白色沃爾沃小轎車的王某發生糾紛,后蘇某超速駕駛追逐王某車輛,多次故意并線、急剎車,還向王某車輛的前擋風玻璃潑灑咖啡,遮擋王某視線,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蘇某于9月22日經民警電話通知到案,后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表示認罪悔罪。
為保障案件辦理的公正性,朝陽檢察院召開了公開審查會,會議邀請了朝陽區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與會的代表、委員針對此類“路怒”引發的刑事犯罪問題及社會現象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于情,正常駕駛時遇到他人違規并線確實會引起情緒上的不滿;于理,一個巴掌拍不響,雙方都有一定的過錯和責任,應當采取正當、合法方式疏解情緒、化解矛盾;于法,因斗氣而違規駕駛、追逐競駛、潑灑咖啡等行為嚴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觸犯法律。
案例延伸:
追逐競駛為斗氣,判刑坐牢悔莫及
今年4月,陳某某駕車行至北京市朝陽區某地,欲向右實線并線時,駕駛摩托車的范某不讓行并向陳某某做出不雅手勢后加速駛離,陳某某出于氣憤駕車追逐范某并超速強行變更車道,與范某駕駛的摩托車接觸造成交通事故并逃逸。事故致兩車不同程度受損,致范某左足第5跖骨基底部骨折,經鑒定蘇某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陳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十日,罰金人民幣六千元。范某因超過規定時速行駛、違反禁止標線指示、不按規定使用燈光、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等交通違法行為,被朝陽交通支隊處以罰款1300元、記16分。
一言不合拳腳上,住院坐牢兩敗俱傷
2019年9月,黃某某伙同宋某在北京市朝陽區某路邊,因車輛并線問題與曹某發生口角后互毆,致曹某面部軟組織挫傷、雙側鼻骨及骨性鼻中隔多發骨折,經鑒定曹某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黃某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曹某因互毆行為被朝陽分局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人民幣二百元。
編輯:宋少華、戴婧霄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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