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司機崔某在喝酒后第一時間找了代駕,到了村口,他讓代駕離開,自己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誰知沒走多遠就被附近執勤民警查出醉駕,崔某真是欲哭無淚。
22時30分左右,安平交警大隊馬店中隊民警在北大堤南蘇村路段開展夜查行動,例行檢查一輛黑色小轎車時,聞到駕駛人身上散發出濃烈酒氣,當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199毫克/100毫升,駕駛人屬于醉酒駕駛。民警查詢車輛信息時發現,崔某所駕駛的黑色小轎車已經達到強制報廢期限,不能上路行駛。
據崔某交代,自己在縣城喝了大概半斤白酒,酒足飯飽后,第一時間叫了代駕送自己回家。當走到村口時,他覺得馬上就到家了肯定不會碰到民警了,便讓代駕離開,自己開車回家。誰知道,沒多久,就被在附近執勤的民警查獲。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警對崔某醉酒駕駛報廢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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