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衡水武邑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一起醉駕違法行為。駕駛員去吃飯時并沒有開車,酒后卻回到停車地點開車回家,結果被查到醉酒駕駛。


晚上11時許,民警在轄區開展酒駕、醉駕專項行動時,遠遠看到一輛黑色大眾牌轎車行駛軌跡異常,有躲避檢查嫌疑。攔停檢查時,民警聞到駕駛員劉某身上濃濃酒味,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02.2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駕駛。民警隨即將其控制,并帶至武邑中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經訊問得知,當晚,駕駛員劉某與朋友聚餐,事前知道要喝酒,就沒有駕車前往吃飯地點,席間,劉某喝了幾兩白酒,酒足飯飽后回到自家門市,打算把停在門市外邊的汽車開回家,沒想到還沒走多遠,就與民警撞個正著。據調查,劉某此舉一方面是認為自己喝酒后還比較清醒,另一方面,也是存在一定僥幸心理,認為民警不會設卡查酒駕,可結果還是被查獲。


目前,駕駛員劉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民警提醒,交警部門對打擊酒駕、醉駕一直保持高壓態勢,廣大駕駛員一定要守住法律底線,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