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著離家不遠了,應該不會有交警查酒駕,沒想到這么巧……”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訓。近日,衡水棗強交警大隊在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查獲一起駕駛證吊銷期間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過進一步調查,這名駕駛人已是第三次因酒駕被查。
5月12日21時30分許,一輛小型轎車行駛至檢查點,執勤民警示意車輛接受檢查。當駕駛人劉某將車窗放下來后,民警懷疑他有飲酒嫌疑,立即對其進行酒精檢測。而此時,劉某竟然“羞澀”地用雙手捂住了臉,連連說到“這可真丟人”,隨即又拍打著自己的腦袋說:“不行了,我喝懵了……”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29mg/100ml。當民警要求劉某出示駕駛證時,劉某表示駕駛證放在家里了,隨后,民警對其身份信息進行查詢。查詢過程中,劉某突然走到民警耳朵邊悄悄地說,自己的駕駛證“沒了”。原來,在此前,他已經兩次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駕駛證也被吊銷。
經過進一步檢測,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1.1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并涉嫌危險駕駛罪。經詢問,劉某承認喝了酒,因離家很近,所以才抱著僥幸心理駕駛機動車。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劉某因駕駛證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嚴厲的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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