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繼續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重點抓好飲用水水源安全、城鎮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工業污水限期達標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河流湖庫流域綜合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七項重點工作,到年底10個國省考斷面全部達到考核標準,力爭消除劣Ⅴ類水體,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100%達標。


持續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2020 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噸以上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和基礎信息調查工作。


開展城鎮污水和黑臭水體深度治理。到2020 年底,完成衡水市主城區人民路、勝利路、和平路、育才大街、中華大街、中心街等 14 條街道約 240 公里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全市所有建制鎮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污水全收集、全處理;開展黑臭水體點源、面源排查整治,2020年底前,實現建成區所有黑臭水體徹底消除,各縣市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


強化工業污水限期達標整治。積極推進工業園區“一園一檔”“一企一冊”環保管理制度建設,不斷規范完善園區水環境管理臺賬。


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水功能區劃工作。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完善入河排污口監管制度體系建設,形成長效監管機制。


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完善“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置”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體系,到年底90%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繼續開展全市納污坑塘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實現納污坑塘“動態清零”;嚴厲打擊工業企業偷排偷放行為,杜絕納污坑塘反彈。


加強河流湖庫流域綜合治理。加快建設衡水市地表水環境質量三級監管預警體系項目,實現對重點企業排污口、入河排污口和河流斷面(含引水沿線)水質的三級監管預警,全面系統地掌握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提升水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強化衡水湖水質保護,適時引水調水,確保每年補水 7000 萬立方米。


深入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到年底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修正值控制在10%以內,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超過91%。


確保打贏碧水保衛戰,我市要求各縣市區黨委(黨工委)和政府(管委會)對本地區水生態環境保護負總責,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的要求,將水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責任紅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履行水生態環境保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