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于恢復開放訴訟服務中心的公告
根據最高院和省高院《關于做好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衡水市疫情防控現狀,我院擬于2020年4月1日起恢復開放訴訟服務中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訴訟服務中心的開放時間為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二、為減少人員聚集,降低感染風險,疫情防控期間,建議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優先采用“無接觸式”訴訟業務辦理模式,通過河北電子法院網、河北移動微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線上方式辦理案件查詢、立案、訴費繳納、信訪等訴訟業務。不便于開展網上訴訟活動的,可通過郵寄方式將相關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將及時予以處理。
三、對必須現場辦理的訴訟事項,采取電話預約的方式,按預約時間、順序進入。請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撥打預約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法院辦理業務,逾時未到應當重新預約。立案預約電話:0318-2188257。信訪及申請再審預約電話:0318-2188356;有關開庭、詢問工作的預約,由承辦法官直接聯系當事人進行預約安排。
四、來院辦理訴訟事項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并攜帶身份證、基層組織開具的出入證明或現場簽署承諾書等材料以供查驗,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預約信息核對、身份登記等工作。檢測通過的,保持間距,按序進入;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進入。
五、辦理業務的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應自覺遵守來訪和疫情防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指引。辦理業務前,請耐心等候,并自覺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訴訟業務辦理完畢后,請立即離開,切勿逗留。
六、疫情防控期間,因防控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和支持。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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