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救援是高速公路運營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服務出行者的一項重要安全保障。為進一步規范衡水市救援服務收費行為,營造春節期間旅游出行安全放心環境,維護廣大群眾合法權益,近日,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市高速救援服務機構發出收費提醒告誡函。
告誡函中要求,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拖車費、吊車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最高限價)管理,收費標準參照《河北省高速公路事故和故障車輛拖車費標準表》《河北省高速公路事故和故障車輛吊車費標準表》執行,各機構要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內容,做到收費透明。

高速救援服務機構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作業前,應當向委托人提供規范的作業清單,明確告知所需的救援服務項目、收費依據及收費標準,并由委托雙方簽字確認。涉及協商收費的,應與委托方簽訂救援服務收費協議。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分解項目收費或強制服務并收費,必須使用稅務發票或財政機關統一印制的票據。
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將提供的所有救援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以及救援服務單位名稱、聯系電話、舉報投訴電話等內容在高速公路收費廣場、服務區、救援服務車輛、收費場所及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各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單位要切實增強價格自律意識,加強內部價格管理,營造公開、透明的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秩序。
近期,衡水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強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監管,對拒絕按照規定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對不按明碼標價規定標價、違反有關規定亂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
作者:張書勃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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