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城男子常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民警提醒市民,煙花爆竹“禁放令”已經全面實施,這個春節我們要年味兒不要煙味兒。

近日,阜城縣城關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該縣七里鋪村的常某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接報后,民警立即去常某家突擊搜查,發現常某家中的確非法儲存了大量煙花爆竹。經審查,常某交代其從外地低價購買煙花爆竹,且在沒有運輸、存儲相關證件的情況下,私自駕車將煙花爆竹運輸至家里存放,意圖加價出售牟取非法利益。目前,違法物品已被沒收,常某也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特別提醒大家,《衡水市人大常委會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明確要求,桃城區、冀州區、高新區、濱湖新區所轄區域及其他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并由縣級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其他區域。近日,我市各縣市區也都已相繼出臺政府通告,禁放煙花爆竹。據了解,各地禁放時間均自2020年1月1日起,凡是燃放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重大節日和重要慶祝、慶典活動確需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應當依法取得公安機關發放的《焰火燃放許可證》。
再次提醒!
我們繼續復習一下
衡水市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范圍
桃城區、冀州區、高新區及濱湖新區所轄區域;棗強縣、武邑縣、深州市、武強縣、饒陽縣、安平縣、故城縣、景縣、阜城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區;以及由縣政府劃定并公布的其他區域禁止燃放煙火爆竹,同時重污染天氣期間全市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部分商家
在利益的驅使下
可能會偷偷地儲存和銷售煙花爆竹
但小編也要提醒這些商家
切勿鋌而走險
為了天藍水清
避免發生意外和安全
請大家嚴格遵守“禁放令”
煙花爆竹禁燃
需要你我共同參與
廣告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