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我市定于1月2日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根據省大氣辦《關于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精神,預計1月2日起,我省地面轉南風控制,受逆溫、高濕等影響,大氣擴散條件逐漸轉差,我市空氣質量可能出現PM2.5重度污染過程。
按上級要求,經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現向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定于1月2日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Ⅱ級(橙色)應急響應期間,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除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主城區外環線(起始點自勝利東路京九地道橋—勝利東路—京衡大街—南外環—東湖大道—滏陽一路—前進大街—南環西路—西外環—北外環—至勝利東路交匯處)以內(含)區域、縣(市、區)主城區內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皮卡車除外)和拖拉機通行;營運小型貨車(藍牌)要遵守交管部門貨車限行規定,辦理市區通行證,按照規定時間路線行駛;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停止使用。
工業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全市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建成區、縣(市、區)建成區禁止露天燒烤。
另外,《2019-2020年衡水市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已更新,工業企業應嚴格執行新的應急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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