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衡水市政府將“全市范圍內消除農村納污坑塘”確定為本年度的二十項民生實事之一,多措并舉,扎實推進,確保了“動態”清零。截至目前,衡水市1534個需要清理垃圾的坑塘、178個需要治理水體的坑塘已全部完成治理,坑塘水質達到了要求標準,改變了坑塘周邊臟、亂、差的現象。


自坑塘整治工作開展以來,衡水市制定了《衡水市納污坑塘再排查再整治實施方案》,明確了坑塘治理的基本任務目標,將各縣市區摸排出的7978個坑塘,全部設立坑塘明細表,一坑一策進行科學施治,建成并落實“坑長制”,將坑塘分包到“坑塘長”名下,及時督促和整改,確保每一個坑塘達到治理標準。


據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紀文水介紹,衡水市在農村納污坑塘整治工作的實踐中探索總結出四種模式。一是項目拉動模式,利用坑塘土地性質優勢,抓好項目的謀劃和包裝,積極爭取資金支持,推動坑塘治理。二是市場經營模式,通過與企業簽訂合同,由企業墊資進行坑塘治理,墊資企業享有土地優先開發權,在零投入的情況下,推動坑塘治理。三是出租轉讓模式,將坑塘組織統一清理后,將其承包到戶,既盤活了集體經濟,又節省了清理費用。四是鎮村共建模式,村“兩委”組織黨員群眾出義務工或半義務工進行集中整治。


衡水市還對部分坑塘進行了改造提升,打造了157個景觀、景點,建成89個魚塘,有近百個正在改造提升中,原來臟亂差的廢舊坑塘成為了清澈潔凈、充滿靈氣的水岸景觀,為美麗鄉村增添了一道道亮麗的風景線。